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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市在全市村(社区)推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

发表日期:2018-06-25 10:23   文章来源:市委组织部 分享至:

      6月23日,佛山举行全市村(社区)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现场部署推进会,明确要求全市各镇街在7月底前全面推开设岗定责工作。其中,以镇街为单位,初次领岗党员人数一般占所辖村(社区)党员总数的10%左右。

      无职党员,一般为村(社区)非现任“两委”干部的党员。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,能有效激发无职党员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,变“无岗无责无为”为“有岗有责有为”。会议强调,全市要充分认识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的重要意义,着眼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、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和维护基层和谐稳定,以设岗定责工作成效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上新台阶。

      自愿领岗为民服务党员“有名分”、干事“有底气”

      “以前,我们这些无职党员想发挥作用找不到渠道。设岗定责后,我们有了用武之地,责任心更强了。”蔡桂广来自三水区芦苞镇独树岗村,是一名急救车司机,已有10多年党龄。去年11月,他认领了公益事业管护岗,职责是协助村“两委”维护好本村的公共设施并带头参与本村公益事业建设与管理。

      “有一次,我发现洪圣广场及周边道路没有路灯,对村民晚上来活动造成不便,也容易发生安全事故,便马上向村党委反映这一情况。”随后,村委会经过实地调研后,很快就落实了路灯等公共设施建设。“反映的问题得到迅速解决,村民对我更信任了,我也更有干劲了。”蔡桂广说。

      三水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介绍称:“在三水,无职党员占全区农村党员约九成。如何发挥他们的先锋模范作用,是我们需要认真思考和研究的课题。”

      去年7月,三水在全市率先开展农村无职党员设岗定责,设置了民事调解岗、村务监督岗、关爱扶助岗等10类岗位。无职党员可以根据自身特长、兴趣爱好、工作相关、个人能力等自愿领岗,变“无岗无责无为”为“有岗有责有为”,使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领岗履职的一件件为民服务小事中体现出来。目前,三水已有871名无职党员认领了1010个岗位。

      设岗定责,不仅为无职党员搭建了发挥作用的平台,也有效提升了基层党组织组织力。以芦苞镇为例,在去年村级换届中,2名曾经的无职党员当选为“两委”干部,15人当选为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,3人当选为村民小组组长。

      “七步走”推行设岗定责表现突出可纳入后备人才库

       佛山市委常委、组织部部长杨朝晖表示,过去由于缺乏发挥作用的平台载体,一些有心有力、党性强、想干事的党员由于没“名分”、没岗位,导致有劲使不上。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,目的就是为村(社区)无职党员搭建发挥作用的平台,让党员有“名分”、有底气干事,激发无职党员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。

       6月20日,佛山市委组织部制定了《关于开展村(社区)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的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《实施方案》提出,要坚持党员自愿为主、组织引导为辅,引导无职党员根据个人特长、兴趣爱好、工作经历特点认领岗位。同时,明确设岗定责工作是村(社区)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的有益补充和延伸,不能替代现任村(社区)党组织职责任务。

      接下来,全市各村(社区)可通过摸底调查、合理设岗、党员领岗、组织定岗、公示明岗、培训上岗、考核评岗七个步骤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工作。其中,每个村(社区)初次设置的岗位数一般不少于5个,领岗党员一般每月应履职不少于1次。

      每年底或“七一”期间,各村(社区)将对领岗党员履职情况进行统一评议考核,考核结果将作为民主评议党员和评先奖优的重要依据。对表现突出的中青年领岗党员,可纳入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和“两委”干部两支后备队伍。

 

来源:市委组织部农村组织科  《南方日报》2018.6.25

 



      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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